可见自性具有这样一些特征:自主存在的非造作性、独立决定的非相待性、恒常一如的非变异性,以及随之而来的一体无分、孤立僵化等性质。
有没有这样的自性呢?没有。事物能不能本着这些特征而存在呢?不能。任何事物,只要它当真是一个事物,就只能是事物,而不能是有自性的事物;只能是有,而不能是自性的有;只能存在,而不能带着自性地存在。否则,它就绝不可能与缘起相约(缘起和无自性有能立所立的关系)。而自外于缘起,就等于是自外于一切万法,等于被剥夺了与其他任何事物发生任何关系的权利。有没有绝对孤立僵化的不产生丝毫联系和影响的事物呢?没有的。事实上,一切事物都有着因果等关系。为什么会有这些复杂关系?就是因为轮涅万法均无有自性,遍寻不得自性独存的孤立实法。
当人们说(特别是在胜义中说)某法自性实有不空的时候,就等于是已经肯定了上述特征,并自愿无条件接受这些最高原则的规范。然而,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爱说“自性实有不空”的人,在实际操作中都能始终记得这一点。
不成待缘而生之果,可不可以发生单独或和合的作用,成为生果之因呢?也不行。在“自性他故”这一严格规定前,任何因果、观待等关系都不能成立。具体而言,随理唯识中前时的自证分和后时的念,并非平平常常的法,而是自性实有的他体实法,如此截然独存僵化孤立且又各自铁板一块不可分割的异体法,能发生什么关系呢?很明显,什么关系都不会有。无论前识引生后念,还是以忆念去量知实有自证等,这一切关系,都被“自性他故”这一大前提挡在门外,挤不进来。所以,如果一定要用“念”来成立什么的话,只可成立自证无有自性。
《青目释》所举的长和短的例子,有很强的说服力。长之所以为长,不是有个长的自性,而是因为有短作比较;短之所以为短,也不是有个短的自性,而是因为有长作比较。同样一个法,相对某物言长,相对另外一物可以言短。长和短的这种灵活性,非常形象地说明了万法相互观待的无自性,以及倘若有自性会出现何等绝对的情形。实事师对于如此重要的道理,似乎不太关心。他们的思维模式是说长便不顾短,说短便不顾长,以为长自为长、短自为短,执意要从长和短的本身去构建孤立实有的长和短的概念。这样,在他们的辞典中,就出现了长的自性和短的自性,乃至一切法的实有自性。实事师的错觉是,只有自性实有,才能赋予法主体有效的特性和功能。因而只有一个自性实有的现基本元,才能带给他们安全感。“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这一缘起精神,在他们看来,即使不是完全错误的,至少也不是完全普适的。
不了义观点难免露出破绽。实际操作过程中,实事师仅仅记住了自性实有(在心理上)带给他们的“好处”,却很少考虑,孤立僵化的实法存在多么严重的缺陷。譬如,自证和念,一方面被认为是非缘起性的绝对独立存在的实法,另一方面,他们又打算用念来成立自证,说前识引生后念或者以念去量知自证。这样一来,二者怎能不落入因果、观待的范畴,怎能不跟自性实有的原始特征相违呢?因此可以说,用念来成立自证,这种做法,实际等于一开始就自动宣布自证没有自性了。
继续观察,一个自性实有的主体产生多重不同的功用(其余三分皆以自证为本体),行不行呢?不行的。没有空掉自性的实法,已然拒绝不思议空性妙力的加持,因此它所表现出的多种不同德性功能,就只能从其内部更深细的结构和性质来说明。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承许它是由复杂多样的基层单元所次生、组织成的综合体,别无选择。这样一来,还能说它存在实有自性吗?一点希望都没有。非观待,非假立,一体不可分割,是自性实有的重要特征。只要是有自性的实法,就必须始终站在最底层的基线上,决不允许再弄出更微细的部分来。否则,便如《成唯识论》所云:“多事成故,如军、林等,应假非实。”
自性实有和恒常不变,还会构成双重钳制,扼杀作业、生果所要求的自由和活力。为避免这种局面,随理唯识不得不承许阿赖耶识、自证分为刹那生灭的实有。可是这条权宜之计,又使得即便同一有情相续中的前后识,也成了别别他体,由此自证实际仍成他证。更大的问题是,自性实有和刹那生灭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如《中论》云:“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异,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仅仅存在一个刹那就无余灭尽了,难道不是变异吗?不但是变异,而且是最极端的变异。所以严格来讲,自性实有必须建立在远离生灭的无为法基础上。非因缘造作,又无须相待什么,它干嘛要灭呢!一个绝对不受他缘影响并理当毫无变异的实法,竟然一直刹那生灭下去,显然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它是以量变而灭,还是以质变而灭呢?若以量变,则刹那应成可分;若以质变,刹那间即无余灭尽的性质,又如何能叫做实有自性呢?退一万步说,假设前刹那的实有识,真可生起后刹那的实有识,形成相续,那么后识便无疑成了前识之果,同时它又是后后识之因。它这么忙,在因果关系中脱不了身,又怎能谓之非缘起法、非假立法,谓之存在实有自性呢?
……
到此,该切入问题的实质了。
随理唯识建立自性实有的阿赖耶识、自证分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呢?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能产生期待中的功用的可靠现基。然而,遗憾的是,他们没有意识到,有功用的法和有自性的法,不是一回事。
有功用,是否必须有自性呢?不是。不仅不是,甚而可说,有功用必须以无自性为先决条件。只有无自性,才能提供充分的活力和自由,来满足唯识家的需要。因此在事实上,承许自性实有的人,所立和所欲背道而驰。
上文已经说明,自性实有不仅不是合理的现基的应具品质,反而会带来难以克服的障碍。从自性实有这一支点去构筑理论大厦,藏着深层的隐患。随理唯识之所以宣说这些不了义法,显然出自接引相应根性众生的考虑。
事实上,只要是显现,就必定是没有自性的显现。无实性空的显现法,皆自有其不虚的缘起力用,用不着谁操心。因此,对于一个美妙的世界和一个美妙的理论来说,真正重要的,是无实性空的显现,而不是自性实有的显现。
幻化八喻说明,空掉自性而不空掉显现,是有可能的。印藏祖师也常说:显现不是束缚,实执才是束缚。这里面的确有很深的道理。
实事师误以为,说有就必须是自性的有,说无就是连事物的显现亦无。中观宗不这样认为,而是讲,说有不必以自性而有,说无不是连事物的显现也予否定。因此,有显现和有自性的显现、无自性和断绝任何显现法的顽空或断无,是两码事。
如幻的显现和如幻的功用,可以轻松克服很多理论困难。懂了万法现而空、空而现,非仅显现无自性,甚至空性(无自性)亦无自性的道理,这个世界将变得美妙而可爱。
曾经执著实法的人,要趋入如此活泼空灵的境界,首要的是撤去心理上的障碍。自性实有所带来的朦胧的安全感,远远抵不上它对法主体的活性的冻结,对灵动多样的功用和联系的剥夺,以及对学人心性的束缚。无论从遣除内心实执分别的角度,还是从赋予轮涅万法应有的活力和自由的角度来看,任何实有自性都是多余的。如能深刻了达此理,就可顺利悟入现空双运妙义,接受“无自性而有功用”的崭新理念。但若像萧平实师徒那样,一定要把大乘空性解释成“可是一切法空、一切法缘起性空以后,就是没有法嘛”的断灭空,村中无人、瓶中无水的彼彼空,或者“人也空、财也空、妻也空(夫也空)、一切最后都会成空”,硬要说“佛于二乘经中说一切物皆无自性;又于大乘经说一切物之极微有自体性”,那么能否有再生的机会,可就不好说了。
[ 本帖最后由 或喜或悲 于 2007-7-13 08: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