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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上密宗的双运、降伏等甚深法门的释疑

本主题由 念死无常 于 2008-10-13 00:19 设置高亮

关于无上密宗的双运、降伏等甚深法门的释疑

在密乘中,双运被称作“禁行”。禁行顾名思义,就是须禁止的行为。那么,是对什么人禁止,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可略作开许呢?这就涉及到禁行的性质、条件、意义,及其和戒律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对这些敏感问题进行冷静探讨,是正确认识密宗的重要环节。

密宗上师开示:当你能够用眼睛盯住树上的苹果,使它从树上掉下来。不过这还不够,你还得有能力用眼睛使掉下的苹果长回树上时,你才有初步的资格来问有关双修的问题。这时你是否具备双修的能力,还是要听从你的上师判断。

密宗99.999%的人都不会去修双运,不要以为一谈到密宗似乎就只有双运

双修法门根本不会滥传,密宗只有极少数极少数大瑜伽士修这个法门,绝大部分密宗修行人,或者没有资格去修或者不去修这个法门。而修习这个法门也根本与欲乐无关,是为了开启伏藏等佛法事业,需要一种特殊缘起。
  


有些人在根本不了解密宗真实含义,也不进行深入研究的前提下,一看到密宗的双修……等字眼,就大肆污蔑、驳斥,是很容易犯谤法罪的。若将密宗的双修,理解为男女之间的性.交,并随随便便地妄加评论,就是根本没有懂得其真正含义的表现,我们只能对此深表遗憾。假设是不信因果的人说什么,我们也管不了,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但如果是真正的佛教徒,是虔诚相信因果的人,就千万不要随意毁谤密宗!若对密法没有兴趣,你可以不学,但绝不要毁谤,那样会造下非常严重的口业,来世也必定会感受苦果。
  
当今有些所谓学密的人,竟以欺骗的手段宣称:“你要是跟我双修,你就会解脱”云云,此处我有必要说明一下,使大家能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如果你们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知道,说这种话的人肯定有问题,这句话本身也有问题,这绝对不是密宗的修法,是在打着密宗的旗号造作恶业。密宗强调,若以密宗的名义杀、盗、淫、妄,这种做法比五无间罪还严重。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正确的认识,千万不要盲目地迷信这样的人和这样的话,这一点相当重要!



《般若锋兮金刚焰》

谤密者学理不深,却善于拿一些似是而非甚至是无中生有的东西来蒙混初学,请好好读读这本书!除疑解惑还能大长学问!这个贴子的主体部分是这本书的第八章,仔细看这个贴子,对密宗的大部分疑惑都能除去!有这方面疑惑的同修务必要参看此贴全文,存下对密宗的非理成见,就是谤法大罪,将是你往生的巨大绊脚石!(于佛经一类起恶劣想即是谤法罪)

作者 释智诚 秋吉彭措

此《般若锋兮金刚焰》是目前最系统的破萧著作,从见、修、行、果一个体系方面抉择了萧氏邪说的谬误。仅上、中册在台湾出版就引起了萧平实师徒内部的混乱与分裂。本书也从正面以诸多教证理证成立了显密圆融、密法是清净无垢的正法。
e书下载
http://www.fodian.net/zangchuan/brfxjgy.chm




请警惕!千万不要不知不觉中变成谤法魔眷!(龙天护法生大嗔忿)
http://www.folou.com/viewthread.php?tid=21884

高僧大德们赞叹西藏密宗!密宗圆寂瑞相图文集
http://www.folou.com/viewthread.php?tid=85336



汉藏密法一家亲:汉传大藏经中也有双运和降伏的法义;汉传祖师大德们对于密宗的推崇
http://www.folou.com/viewthread.php?tid=22301




或喜或悲写在前面的话

密宗法义深不可测,单凭凡夫心来思量是很难出得了曲解的窠臼的。虽然有些密宗法门让人暂时难以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法门跟一般人望文生义的“淫”和“杀”绝对不能混为一谈,而绝对是清净的正法,本贴将以方方面面的教证和理证来证成这一点。

此外,由于藏汉佛法交流的不成熟,部分十分荒唐的常识性错讹也严重存在。比如说只有极少部分具格的在家大修行者才能实修的双运法门,竟然被谬传为严持净戒的藏传出家人也在广泛修习。这类以讹传讹的谬论,就是十分严重的谤僧大罪。在这个贴子里也将对类似的误解加以澄清。

至于目前网上流传的一些不利于密宗的文字或者说个别“不如法事件”,我们需要加以理性分析。不可否认,跟汉传佛教中的谁也不愿其发生的少量丑闻一样,极少部分不如法的密宗修行人和借密宗行骗的人,也确实是有的。不过,这里错的是不如法的人而不是清净正法,不能把人的过错归咎于法,这个道理一目了然。

谤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大力收集涉及密宗的个别不良事件或现象,然后运用现代信息传播工具加以大肆散发。这种意气用事的做法,实际是非常可笑的,因为如果把汉传佛教的类似事例收集起来,数量和情节可能更加惊人!但我们绝对不会这样做,而且可以保证,任何对整体圣教不利的事,我们都绝对不会去做。事实上,假冒伪劣等恶行给整体圣教造成的损害,比起某位信士在某时某处所受到的具体伤害,要严重得多。因此,客观地讲,我们都是受害者。
  

而且更加需要辨明的一点是,绝不是所有的这些传闻都是真实无误的。事实上大部分并不足以征信。一部分传闻,仅是片面之辞;一部分传闻无来无由,根本无从查证;还有一部分甚至是某些仇密势力刻意制造的抹黑事件,这一点已经有了先例,其当事人已经发布了对于造谣中伤密宗上师的忏悔声明。在这个斗诤坚固的末法时代,部分谤密人士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实在是让人感慨良深!提请大家对这类传闻要谨慎对待,切不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以免造下毁谤真正大修行人的罪过!
一切罪业当中,谤法是最大的罪业,要造这个罪却一点都不难,只要嘴皮子一动就行了,甚至不用说出来,心里抱持成见就是谤法了(经中云于一类佛法起恶劣想就是谤法)。造下这个罪,不但往生解脱无缘,还须堕落恶趣受尽苦报。密宗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宗派,古今大德都未曾对此深法有何疑议。毁谤密宗的后果是什么呢?《智慧深圆续》云:(续即密宗经典,如《大日经》、《金刚顶经》等心违密法造恶者,定堕地狱真可愍。”所以,在此劝请大家不要为部分用心叵测、错谬百出的谤密言论所惑,不要对自己根本不甚了然的密宗深法动辄评论甚至毁谤,以免将来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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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妨由太虚大师的对于无上密宗甚深法门的一段评述来引入正文:


太虚大师在《佛理要略》中说:“‘总持’即陀罗尼义。普通指陀罗尼为咒,是取狭义。然陀罗尼义实甚广,如法陀罗尼、义陀罗尼、忍陀罗尼等。此中所明一切法大陀罗尼,即指陀罗尼中之大陀罗尼也。非但指密宗之咒,——密咒中有是大陀罗尼,亦有仅为一事一用之小陀罗尼。一切法皆大总持义,如天台圆教一色一香皆法界义,贤首圆教事事无碍法界义,皆任何一法包一切法,等于密教大陀罗尼。何以故?如云随拈一法皆为法界,今拈一纸亦即摄一切法;盖任拈一法既皆法界,则一切法皆不能出此法界外也。又如事事无碍,则任何一事物即一切事物,一切事物亦即一事物,即境即心,即身即佛。此一切法大总持即大乘之妙用,融会前二而成就。前二为体与相,此即为用。又所谓大总持,谓一众生即一切众生,一切众生即一众生,一那即无量劫,无量劫即一那等。明此则更无空界时劫拘限,速疾圆成佛果,普度众生之大用。如是大乘法三义甚深甚广,今为初学粗略而谈,广如性、相、台、贤、禅、密各宗义中说。例如密宗,也不过发挥此法法皆大总持之妙用;欲界特盛之贪莫过淫欲,最重之恶莫过忿杀,——欲界魔所恃以害修行人的极凶工具亦莫过淫杀,而无上密宗即以淫杀为大修行法,则魔失其恃而即魔成佛矣。最狠毒之鬼亦成近卫,最污秽之物亦成上供,可谓极乎烦恼即菩提之能事;然亦实现此‘无法非大总持’之功用耳。若知佛是干屎橛,道在屎溺,则更何足怪哉!”


双运与戒律


《般若锋兮金刚焰》第八章如意自在

第一节 禁行、善恶、戒律(2楼至26楼
第二节 大乐的秘密(27楼至36楼
第三节 事事无碍与性具善恶(37楼至56楼
第四节 浅谈降伏(57楼-
此贴中单节出的一段

密宗正法不违《楞严》,请不要妄传“密宗为《楞严》所破斥”之类的谤法言论!
http://www.folou.com/thread-18705-1-1.html



翌日,复举事法界、理法界,至理事无碍法界,师(圆悟克勤禅师)又问:‘此可说禅乎?’公(张无尽居士)曰:‘正好说禅也。’师笑曰:‘不然,正是法界量里在,盖法界量未灭。若到事事无碍法界,法界量灭,始好说禅。如何是佛?干屎橛。如何是佛?麻三斤。是故真净偈曰:事事无碍,如意自在。手把猪头,口诵净戒。趁出淫坊,未还酒债。十字街头,解开布袋。’公曰:‘美哉之论,岂易得闻乎!’于是以师礼留居碧岩。”
——《五灯会元》

无上瑜伽的双运、降伏等禁行,是外界对密宗最感迷惑之处。其实,这些法门含有十分深妙的道理,在显教中也有适当披露。像汉地的天台、华严、禅宗等圆顿大法,就和无上瑜伽“转烦恼为道用”的精神存在相当接近之处,只不过较为简略、含蓄、偏于理而已。

关于禁行,海内外众多大德已经作了不少解释,但是,尚有众生因为福德因缘、信根慧力暂不具足,难以心开意解。此外,还有些不良之徒,认为狂谤密宗是争风邀名的终南捷径,而揪住禁行大做文章又被视为攻击密宗的“撒手锏”。为了帮助广大佛教徒对金刚密乘生起正确的认识,下面依据可靠教理并在不违越基本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深入浅出地就双运、降伏进行适当论述,顺便粉碎萧张邪说谬论。

[ 本帖最后由 念死无常 于 2009-4-21 04: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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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禁行、善恶、戒律

在密乘中,双运、降伏被称作“禁行”。禁行,顾名思义,就是须禁止的行为。那么,是对什么人禁止,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可略作开许呢?这就涉及到禁行的性质、条件、意义,及其和戒律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对这些敏感问题进行冷静探讨,是正确认识密宗的重要环节。

我们知道,无上瑜伽主要包含玛哈(生起次第)、阿讷(圆满次第)和阿底(大圆满)三个层次。玛哈瑜伽侧重观修本尊坛城,持诵明咒。阿底瑜伽直截修持离戏心性,不依赖外部条件。这二者和双身(双运)法关系都不大。阿讷瑜伽分作有相圆满次第和无相圆满次第,其中的有相次第主要修持风脉明点(杂龙),复有自身修法和他身修法之别。所谓双身法,实际就是指有相圆满次第中的他身修法。由此可见,双身法虽有其特殊价值,但只是无量甚深密法之一,并非一切密宗弟子唯一的选择。

总的来说,密法可分为解脱道和方便道(这两个名词于此有特殊含义,和别处用法不同)。双身法即属于方便道,此种法门,仅对极少数具备根性和因缘的修行人(一般皆为在家瑜伽士)略有开许。就绝大多数密乘弟子——特别是出家僧人——而言,双身法是禁止的。在藏地,出家僧人一般都是修学解脱道,也就是谨持别解脱戒,趋入正常有序的闻思修行。无上瑜伽的方便道虽不失快捷,但其难度和危险性较大,对修法者的要求也十分严格,因此绝非普通学人所堪行持。解脱道则三根普被利钝全收,十分稳妥,可谓是当今时代绝大多数修行人的最佳选择。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中开示道:“子一:方便甚深道。主要依方便奇妙之行,以强力使现自住智慧,而速能成就彼果,犹如玛吉噶(一种点金剂)之力,于一瞬间其将铁球转为黄金也。……子二:智慧解脱道。主要以闻思修行之殊胜智慧,来抉择诸法皆为本觉自然本智自圆大坛城而修习故,究竟诸道后,于自现身智坛城大平等中解脱,犹如果支巴之宝,与铁界物并置,使其渐次变金也。于彼(解脱道),上根修悟同时而趣入彼道,乃名顿悟道;先抉择正见,于彼义如理修炼等持,乃名为渐悟道。有如是两种也。”“以本体而分方便道禁戒行,与解脱道谨慎行二。初者有共同一般行为及特殊双运、降伏行为二种。二者解脱道有信行、勤行等七种渐次行为,以及无取舍顿悟行为,共说八种也。可见,利根行人修学解脱道,同样可以极快顿悟成就,并不比方便道逊色。了知此点,对出家人来说尤为重要。

在历史上,尽管不少摄受空行母的大瑜伽士是公认的登地圣者,具有胜义比丘戒,但为维护僧团形象和教众信心,他们仍甘愿示现居士身份,并对一切出家僧人礼敬有加。故此必须提醒一句,若有个别出家人想打着修行密法的幌子,恣纵自相的贪欲烦恼,很可能会失毁根本戒,损害自他。作为一名修行人,必须对自己的发心、能力、层次和身份有着清醒的认识,如果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那就后果堪虞了。

当代宁玛派大法王至尊金刚上师晋美彭措仁波切在《窍诀宝藏海》中开示道:

如果一个人没有获得任何密宗方面的证悟境界,只是依止一个空行母,根本不会得到暂时与究竟的解脱。因为如果贪心不能束缚我们,那在轮回中受束缚这回事就根本不会存在。总之,在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从来没有依靠自相烦恼而得解脱的佛陀圣者,这只能是在原有烦恼之上更加增上烦恼。自己以为是密宗师,可以随心所欲,就象印度外道大自在派中的性力派行持贪欲,如果依止这些所谓的‘佛法’行为能得到解脱,那为什么小虫得不到解脱呢?因此在密宗里仅依靠一个空行母,根本不能成就密法。现在世间人以密宗为籍口,或妄称自己是伏藏师,以贪欲来修持无上密法,这种做法实在是自欺欺人,只能是毁坏自他的心相续。”

“总之,不论是降伏还是双运,如果没有密法的修行要诀,自己是绝然不能享用空行母或直接行持密法中的甚深行为,否则那就和外道大自在派的行为无二无别了。

在大幻化网续部中讲,解脱道犹如果支巴之宝,其与铁物并置能使渐次变成黄金,而方便道就犹如玛吉嘎之力,能于一瞬间将千斤钢铁变成黄金,因此依空行母的方便法能迅速地成就。方便道与解脱道有如此缓慢与快速、渐悟与顿悟之间的差别,这一点在竹钦仁波切的《大幻化网总说》中讲得比较详尽细致。因此一方面依靠方便道的行为应该值得我们赞叹颂扬,但另一方面我们在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前也应该谨小慎微,否则很容易将自己束缚在轮回当中。如果不具有任何解脱的教言,那么天边无际的小昆虫也都在作不净行,它们也应该得到解脱,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大幻化网中,有解脱道和方便道,作为无上大圆满的修行人,不依靠空行母也能成就,因为这是究竟解脱的大圆满宗派。”

至尊上师益西彭措堪布在《定解宝灯论新月释》中讲道:“大圆满宣说的不是修道中的瑜伽士或菩萨的境界,而是无学道的佛果中基道果不分的究竟本体,在修大圆满正行时不藉任何功用,从开始便以智慧去感受无生法界,在已经任运地安住在法界中时,若还有为地去修生、圆次第,则同样成为障碍,也不需借助空行母。这时只需修上师瑜伽,使相续中产生清净、稳定、不退转的信心即可。相比于大圆满,生、圆次第还是属于不了义的法门。只有理解了大圆满的特点,才会对法圆满产生不共同的信心,如果只是人云亦云,听别人赞叹大圆满殊胜而随声附和,则不可能深入堂奥,理解甚至证悟大圆满心性。

大圆满开始修时是直断分别心,安住于分别心的大清净本性,以智慧去感受修法。这时阿赖耶识和法身无别,第六意识与无漏智慧无别,但在产生大圆满智慧前,即还是以分别心去相似抉择时,阿赖耶识和法身,第六意识和无漏智慧还是截然不同的法,并应将其区别处详加鉴别。这时修取舍因果、严持戒律、积资净障等世俗有为善法便特别重要。相似的见解虽高,但若行为上已开始一切都不执著,不取舍善恶业,则无异于受到了魔的加持,是最邪的修法。大圆满不是安住在分别心上,而是将分别心直断,安住在它无生的本性上。

远离一切相执、勤作、戏论,不依赖外部条件,直观心性顿悟成佛,乃是大圆满法极为不共之处。所以,宁玛派祖师历来强调,顶乘大圆满的加持力和成佛速度,较之于下乘共同续部的任何修法都要迅猛,双运法亦不例外。大圆满灌顶中,依靠水晶等而直指心性的第四级灌顶(句义灌顶)居于秘密灌顶、智慧灌顶之上,就证明了这一点。

密宗一切修行的目的,都是为了寂灭迷乱分别念证悟心性本面。若能直截悟入离戏实相,生起次第的本尊坛城和圆满次第的风脉瑜伽,亦可自然成就,因为了义的本尊和了义的中脉即是离戏大法界。抓住这个根本点,就会明白,密宗其实并不怪异。《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云:“如是具慧者以闻思之慧,如理通达大等净之义,先有如此殊胜正见后,便随彼理,而入道修炼等持,依靠入定、后得瑜伽,诸平庸迷乱分别念,皆已自解脱。因若解脱分别之心,则与彼无别同行之风界诸行,亦自然会解脱于智慧法界故,一切能取所取,迷现之分别俱缘,悉皆自消自解脱,现前实相真实谛,并得无学之果也。”了知此点甚为关键。

尽管具体的窍诀、方便和修法有所差异,但在大等净见和转烦恼为道用的根本精神上,玛哈、阿讷和阿底没有不同。因此,如能具备大乘正见和良好心态,远离不必要的误区,对无上瑜伽生起如实信解,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

[ 本帖最后由 念死无常 于 2009-4-17 12: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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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思维模式的缺陷,不仅体现在割裂上,也体现在单向上。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

意识永远是意识,烦恼永远是烦恼,不善法永远是不善法,而胜义实相,则永远是孤立僵化的他体实法,这种机械论断显然有欠考虑。线性的单向发散是最为低级和死板的一种运行方式,因而它并不总是正确的。在探索玄妙深密的宇宙人生真谛时,尤其如此。许多经验和智慧告诉我们,前进途中,适时地转转身,换换角度,真理或许就停在眼前。


要正确认识密宗禁行,必须对此理引起高度重视。而灵活剖析善法和不善法的本质,则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众所周知,较之于小乘教法,大乘佛法更加注重根据内心状况而不是外在行为来判断戒律、善恶的得失。所以十种善业或十种不善业里面,最要紧的是三种意业。当然,这并不是说身三语四就毫无意义,而是说业的定性和定量,内在心意之等起起着主导作用。“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许多教言对此进行了深入说明。是故,在对因果不虚深怀敬畏的同时,本着大乘精神,尤为注重观察和端正内在的发心,遂成为藏传佛教因果观的一大特色。《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因果不虚”中讲道:

上至有顶下到无间地狱底层的一切有情各自感受不可思议、千差万别的痛苦和安乐,都是来源于各自往昔所积累的恶业与善业。如《百业经》云:‘众生诸苦乐,佛说由业生,诸业亦种种,造种种众生,漂泊于轮回,业网极广大。’

有些人尽管现今大权在握、地位显赫,拥有许多受用,但是当死期到来的时候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随他而去,只有自己此生积累的善业恶业紧紧跟随,将自己引入轮回的善趣与恶趣之中。《教王经》云:‘国王趋入死亡时,受用亲友不随身,士夫无论至何处,业如身影紧随后。’尽管现在所造的善业恶业,不会当下立即现前果报,但任何时候都毫厘不爽,一旦因缘聚合时必将自食其果。如《百业经》云:‘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又如《功德藏》中说:‘高空飞翔金翅鸟,虽暂不见身影现,然与其身无离合,因缘聚合定现前。’例如,当金翅鸟展翅翱翔在高高的虚空中时,它的身影没有现出,但是并非没有身影,最后无论降落在哪里,它那黑乎乎的身影就会出现在那里。同样,所造的善业恶业的果报虽然不一定立竿见影,但是最后不可能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象龙树菩萨那样的圣人,尚且需要感受这种业力的异熟果报,更何况说我们这些从无始以来漂泊在轮回中造了不计其数恶业的人呢?而且我们现在仍然还执迷不悟地累积罪恶,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从轮回中解脱出来,即使是脱离恶趣恐怕也不容易。

所以,我们随时随地都要谨小慎微,即使是微乎其微的罪业也要尽心尽力予以杜绝,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善事也要悉心毕力加以成办。如果没有这样从小处着手,那么以每一刹那的恶业也需要在恶趣中住留数劫。为此,就算是很微小的罪业,我们也也绝不能认为就这么一点点无关痛痒而抱着无所谓的轻视态度。寂天菩萨亲口说过:‘刹那造罪业,数劫住无间,况无始轮回,积罪失善趣。’《贤愚经》中也说:‘莫想诸罪微,无害而轻视,火星虽微小,能焚如山草。’

同样,微不足道的善业也能产生大为可观的果报,所以不要认为仅仅这么一点点有什么用途而不屑一顾。……此外经中也说观想佛陀甚至向空中抛撒一朵花作供养的善果,获得帝释和转轮王的果报也是难以到达它的边际。如《贤愚经》云:‘莫想诸善微,无益而轻视,水滴若积聚,渐次满大器。’《功德藏》亦云:‘无忧树种如芥子,每年果实成熟时,一枝亦增一由旬,善恶果增不可喻。’本来,无忧树的种子比芥子还小,可是树木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一年它的树枝都增长到一由旬左右,即便如此,这也无法形容善恶果报的增长程度。

相反,即便是违犯了细微的学处,也会导致无穷的后患……

一切善业恶业之中,是黑是白,是轻是重,关键还是要看人的心起心动念。举个例子来说:一棵大树,如果它的根是药性,那么它的树干和树叶肯定是药;如果它的根是毒,那么树叶和树干也必然是毒性,毒性十足的树根绝不可能生长出灵丹妙药的枝叶。同样,如果带着贪嗔的动机,居心不良,意乐不净,即使表面上所作所为是善业,但实际上只会变成不善业,假设内心清清净净,纯正无瑕,那么纵然从外观看起来好象是在造恶业,但事实上已经成了善举。《功德藏》中说:‘树根为药芽亦药,根为毒(则)芽何用说,唯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

因此,对于没有丝毫自私自利、内心无比清净的菩萨来说,身语七种不善业才有直接开许的时候。就像大悲商主杀短矛黑人以及星宿婆罗门子对婆罗门女行不净行之类的情况。

下面简明扼要地讲述这两则公案。

从前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转生为大悲商主的时候,和五百位商人一起去大海(取宝),途中,一个名叫短矛黑人心狠手辣的强盗企图杀害五百商人。大悲商主知道后心里想:这五百名商人全部是不退转菩萨,如果这个人残杀了他们,后果必将身陷地狱住无量劫,实在可怜;如果我杀了这个人,就可避免他堕入地狱,就算是自己下堕地狱我也心甘情愿。这样三思之后,大悲商主以非凡的勇气毅然决然地杀了那个强盗,(以此善念大悲商主非但没有堕入恶趣,反而)圆满了七万劫的资粮。这一公案,表面上来看是造了恶业,为什么呢?因为作为菩萨的他亲手杀了一个人,但实际上完全是善业,因为大悲商主根本没有一点自私自利的心念,而且从眼前来看保护了五百商人的生身性命,从长远而言,把短矛黑人从地狱的痛苦中拯救出来,所以是伟大的善行。

再有,星宿婆罗门长年累月在林间持梵净行。一次他到城中去化缘时,一位婆罗门女对他一见钟情,生起贪爱,欲绝身亡。星宿婆罗门不由得对她生起悲悯之心,于是和她结成夫妻,以此圆满了四万劫的资粮。

诸如此类的杀生及破梵净行才有开许。而对于为一己私欲,在贪嗔痴的驱使下而行,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也没有开许。

[ 本帖最后由 或喜或悲 于 2007-8-4 09: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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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取也不例外,对于根本没有私心杂念、有胆有识、大义凛然的菩萨来说,为了爱财如命的富翁,而从他们手中盗窃财物上供三宝、下施乞丐等是开许的。

妄语也是同样,如果是为了保护濒临绝境的众生性命或者保护三宝财产等说妄语是开许的。但以私欲欺骗他人是绝对不开许的。

离间语也是一样,例如,一个行善之人和一个喜欢作恶的人相互为友,而且为非作歹的那个人势力强大,因为担心行善之人被他带入罪恶的邪道,而说离间语使他们分道扬镳是开许的。相反,使志同道合的两人关系四分五裂,说离间语绝不开许。

恶语也是如此,对于以温和方式实在无法调伏的人士,只有以强制性的手段才能使他们步入正法。再有上师等宣讲教言揭露弟子的罪恶等,这些情况下口出粗语恶语是开许的。正如阿底峡尊者所说:‘殊胜上师为揭露罪恶,殊胜窍诀为击中要害。’而轻视侮辱对方的粗恶语是不开许的。

说绮语也是一样,对于爱说爱讲的有些人,以默然禁语的方式不能使他们趋入正法,只有通过权巧方便才能令他们进入佛门,这种情况下说绮语是开许的,而说些让自他心思散乱的无稽之谈并不开许。

由于贪、嗔、邪见三种意罪业,不可能有转变成善妙动机的情况,只要一生起恶分别念,就必然是不善业,因此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也没有开许。

所有善不善业的作者唯一是自己的这颗心,尽管身体的一举一动、口中的一言一语并没有表露出来,但是心的分别念也往往会带来巨大的善果与严重的恶果。所以,我们每个人要经常观察自己的心态,如果处在善心之中,理应生起欢喜,尽量使善业与日俱增;倘若处于恶意之下,那就必须立即忏悔,而且暗暗自我谴责:我这个人真是恶劣,虽然听闻了那么多正法,竟然还生起这样的恶分别念,实在惭愧。并下决心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努力使这样的分别念在自相续中永不再现。

我们无论做任何一件善事,首先务必要详详细细观察自己的动机,如果确实是善的动机,就去做那件善事;如果处在与别人竞争的心理或者装模作样、贪图名誉等心态中,那就必须要认真加以纠正,做到以菩提心来摄持;如果不论怎样也无法扭转自己的动机,还是延缓做那件善事为好。”

“可见,行善者感受痛苦、造罪者获得快乐也都是往昔业力成熟的果报。同样,现在无论行善或作恶,它的果报在来世或者来世的来世也必然会成熟。所以,我们时时刻刻对因果的道理生起定解进而加以取舍非常重要,万万不可以高深见解的法语来轻视因果。如邬金莲师对国王赤松德赞说:‘君王,我的密乘见解极其重要,行为不能偏堕于见解方面,否则善空恶空黑法漫布,将成为魔见。同样,见解也不能偏堕于行为方面,否则将被实有和有相所束缚而无有解脱的机会。’又说:‘是故见比虚空高,取舍因果较粉细’。也就是说,在证悟实相之见解的同时,必须要细致入微地取舍因果。

有人问帕单巴仁波切:如果证悟了空性而造罪,到底是有害还是无害呢?
帕单巴仁波切回答言:如果真正彻悟了空性,就绝不会造罪,因为证悟空性和生起悲心是同时的。
如果你真的渴望修持正法,那就必须将取舍因果放在主导地位,见解和行为不相脱离而实地修行。

上文提到的星宿婆罗门子的公案,在汉译《大宝积经大乘方便会中也有述及,除了名字稍有不同之外,主要情节基本一致:“尔时世尊赞众尊王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菩萨成就如是悲心,虽受五欲不犯重罪,离于诸罪及远一切堕恶道业。善男子,我念过去阿僧祇劫,复过是数,时有梵志名曰树提,于四十二亿岁在空林中常修梵行。彼时梵志,过是岁已,从林中出入极乐城。入彼城已,见有一女,彼时女人见此梵志仪容端严,即起欲心,寻趣梵志,以手执足,实时躄地。善男子,尔时梵志告女人曰:‘姊何所求?’女曰:‘我求梵志。’梵志言:‘妹,我不行欲。’女曰:‘若不从我,我今当死。’善男子,尔时树提梵志如是思惟:此非我法,亦非我时,我于四十二亿岁修净梵行,云何于今而当毁坏?彼时梵志强自顿抴,得离七步,离七步已生哀愍心,如是思惟:我虽犯戒堕于恶道,我能堪忍地狱之苦,我今不忍见是女人受此苦恼,不令是人以我致死。善男子,尔时梵志又如是思惟已,还至女所,以右手捉,作如是言:‘姊起,恣汝所欲。’善男子,尔时梵志于十二年中共为家室,过十二年已寻复出家,实时还具四无量心,具已命终生梵天中。善男子,汝勿有疑,尔时梵志即我身是,彼女人者今瞿夷是。善男子,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善男子,汝如是观:若余众生由爱欲故堕于地狱,行方便菩萨生梵天,是名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

这段经文的缘由,是阿难示现对众尊王菩萨的行为不“检点”进行“揭发”,佛陀的裁决是:大菩萨以清净悲心而接触女众,无有过失。为证明此点,遂举往昔树提梵志之事。最后,佛陀总结强调了大乘方便的殊胜作用,明确开示内在的善巧方便可将表相罪行转成功德。懂得这一大乘不共精神,对于正确理解密宗意义重大。

大悲商主的公案也出自《大宝积经大乘方便会》:“佛复告智胜菩萨:善男子,乃往过去世遇然灯佛,时有五百贾人,为求珍宝入于大海。善男子,时贾人中有一恶人多怀奸伪,常行恶业初无悔心,善知兵法恒为寇贼,夺他财物以为产业,状如贾人,共诸贾人同载一船。时彼恶人如是思惟:此诸贾人大得珍宝,我今当杀此诸贾人,取其珍宝还阎浮提。如是思惟已,欲杀诸人。善男子,尔时有人名曰大悲,于彼众中作大导师。时彼导师于夜梦中见海鬼神来作是言:汝此众中有一恶人,如是相貌,恒为寇贼劫他财物,彼人今生如是恶心:我当杀此五百人已,取其财物还阎浮提。若此恶人得遂本心杀五百人者,作大恶逆业。何以故?此五百人皆是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退转菩萨,若此恶人杀诸菩萨,以此业缘障碍罪故,一一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尔时恶人于其中间常在地狱。汝为导师可作方便,令彼恶人不堕地狱,彼五百菩萨亦复可得全其身命。善男子,尔时大悲导师如是思惟:作何方便令彼恶人不堕地狱,五百菩萨全其身命?作如是思惟已,乃不向一人说是事也。尔时待风,余有七日当还阎浮提。七日过已如是思惟:更无方便,唯有除此一恶人者,尔乃可令此五百人得全身命。复作是念:若我向余人说,此五百人当生恶心,生恶心已杀此恶人,彼诸人等当堕恶道。善男子,大悲导师如是思惟:我今当自杀之,我以杀此人故,虽百千劫堕恶道中受地狱苦,我能忍之,不令恶人害五百菩萨,作此恶缘受地狱苦。善男子,尔时大悲导师生哀愍心作是方便:吾护五百人故,害此恶人!是时导师,即以短矛刺杀恶人,令诸贾人安隐得还至阎浮提。善男子,汝勿有疑,尔时导师则我身是也,五百贾人此贤劫中五百菩萨是也,当于此劫中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男子,我于尔时行方便大悲故,即得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难。时彼恶人命终之后,生善道天上。善男子,汝今当知,勿谓菩萨有如是障碍业报而得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难,实时是菩萨方便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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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慧上菩萨问大善权经》、《经律异相》等佛典中,也讲到上述两则公案。对于正确理解善、恶业和双运、降伏等禁行,这两个公案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

《大宝积经大乘方便会》的内容十分殊胜,广大宣说了大乘佛法的不思议处。不妨再引述一段供读者参阅:善男子,汝今当知,如诸菩萨摩诃萨所行方便,声闻缘觉之所无有。……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亦复如是。为化众生,处于五欲,见法无常不以常想而起于爱,又不自害亦不害他。善男子,如小种子虽生于芽,然其本色无所亏损,不生异物。善男子,如是空无相无作无我智慧种子,菩萨虽有烦恼于五欲娱乐,不生三恶道芽,不损善根之色,亦不退转。善男子,譬如鱼师,以食涂网投之深渊,既满所求,即寻牵出。善男子,行方便菩萨亦复如是,以空无相无作无我智慧熏修其心,结以为纲,一切智心以为涂食,虽投五欲污泥之中,如其所愿,牵出欲界,命终之后生于梵世。善男子,譬如有人,善知咒术,为官所执初五系缚,此人自以咒术力故即断五缚,随愿而去。善男子,如是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虽处五欲共相娱乐,为化众生如其所求,以一切智咒断五欲缚,生于梵世。善男子,譬如士夫,善知战法,藏一利刀卫送行人,而彼众中无有一人能知此人密怀奇谋,而反轻之,更生怜愍无敬重心,各相谓言:‘彼人既无器仗,亦无伴党,此非健士,复无势力,自身不救,何能济人?此若坏贼,无有是处,彼人必当受诸困厄。’时彼士夫遂至空泽,群贼俱发,尔时士夫牢自庄严,寻时即出所藏之刀,始一掷刀群贼丧命,诸贼既坏复还藏刀。善男子,行方便菩萨善藏智刀,而以方便处于五欲,其相娱乐,为化众生。声闻见此方便菩萨处于五欲其相娱乐,不知方便故生浊心,或复怜愍谓为放逸,如是之人尚不自度,何况能救一切众生?若能坏魔,无有是处。尔时菩萨善用方便智慧之刀,如其所求断诸烦恼尽令摧灭。


大悲心和空性慧,无疑是大乘方便的核心。许多经论都讲道,怀着空性大悲藏的大乘行人,通过内在不共的善巧方便,将表相的身语不善行转成功德、善法,从而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完全可能的。具有胜妙大等净见和甚深窍诀的金刚密乘,自在驾驭表相行为的能力,更是不在话下了。既然在传统上,都认为汉地是大乘化域,那么,老是以声闻人甚或外道徒的狭隘、粗浮眼神审视一切,当然不是正常现象!

窥基法师《大般若经理趣分述赞》说明了同样的问题:

曰:又以伏世间,普遍恒乃至有,皆令清自然伏。
曰:自下第二重等所得果利。于中有二:初明利他,后明自利,此利他也。伏世等者,佛菩萨观诸有情多所蔽,有珍不能修福亦不自用,如割身肉深生痛惜,菩其因所蔽增长恶业,当堕恶有出期,遂起大集其财宝,令舍悭吝不起恶业。菩萨实是后得智中大悲之心起此等,不己身名利诸众恭敬,故起一增百千善。由是善求善知,遇一王杀缚鞭杖生,善心悔,王之言:‘此诸众生愚悷,若不苦楚伏,故我苦之。’善方解。如仙豫国五百波罗门更增功德,此亦如是。一切十所有道,皆此知。故贪时利。

一切十所有”等语可以看出,窥基法师在善恶问题上所持的态度,与《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完全一致。这里虽然借用“贪欲”之词,但其实际内涵早已换成大乘智悲双运妙境(后得智中大悲之心),故与无有方便摄持的自相烦恼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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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经》对法涌(藏译为法胜)菩萨自在示现的描述,揭示了不可以相取人的原则:“时道理空中声复语常啼菩诃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于空无愿甚深之法生信解,汝一切相心求深般若波蜜多。……汝于此中莫生秽相,应作是念:我未能知说法菩萨方便善巧,此说法师善知方便,为欲调伏刚强有情,欲令有情植众德本,俯同世事现受诸欲,然此菩萨不取法相,无著无碍曾无毁犯。汝善男子,当于尔时,应观诸法真实理趣。云何诸法真实理趣?谓一切法无染无净。何以故?善男子,以一切法自性皆空,无我有情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见者,如幻如梦如响如像如阳焰如光影如变化事如寻香城。汝善男子,若能如是观察诸法真实理趣随逐法师,不久成办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又善男子,于余魔事汝应觉知,谓说法师见汝求请甚深般若波罗蜜多,都不眷念反加凌辱,汝于此中不应嗔恨,转增爱重恭敬法心,常逐法师勿生厌倦。……法涌菩萨摩诃萨住此宫中,常与六万八千侍女游诸苑池,以妙五欲共相娱乐,妙香城中男女大小为欲瞻仰法涌菩萨及听法故,有时得入常喜等苑贤善等池,亦以五欲共相娱乐。又善男子,法涌菩萨摩诃萨,与诸侍女受妙乐已,昼夜三时为说般若波罗蜜多。妙香城内有诸士女,于其城中七宝台上,为法涌菩萨摩诃萨敷师子座众宝庄饰。……时诸大众既闻法已,有诵持者,有书写者,有转读者,有思惟者,有如说行者,有开悟他者,由是因缘彼有情类,于诸恶趣得不堕法,及于无上正等菩提永不退转。汝善男子,应勤精进速疾往诣法涌菩萨摩诃萨所,当令汝闻所求般若波罗蜜多。又善男子,法涌菩萨是汝长夜真净善友,示现教导赞励庆喜,令汝速证所求无上正等菩提。法涌菩萨于过去世,以勤苦行求深般若波罗蜜多,亦如汝今求之方便。汝宜速往法涌菩萨摩诃萨所,勿生疑难,莫计昼夜,不久当闻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佛说大乘庄严宝王经》亦云:“佛告:‘善男子,于波罗奈大城有一法师,而常作意受持、课诵六字大明陀罗尼。’(除盖障菩萨)白世尊言:‘我今欲往波罗奈大城,见彼法师礼拜供养。’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彼法师者难得值遇,能受持是六字大明陀罗尼,见彼法师同见如来无异,如见功德圣地,又如见福德之聚、如见珍宝之积、如见施愿如意摩尼珠、如见法藏、如见救世者。善男子,汝若见彼法师,不得生其轻慢疑虑之心。善男子,恐退失汝菩萨之地,反受沉沦。彼之法师戒行缺犯而有妻子,大小便利触污袈裟,无有威仪。’”

《圆觉经》也讲道:“善男子,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欲修行者,当求一切正知见人,心不住相,不著声闻缘觉境界,虽现尘劳心恒清净,示有诸过赞叹梵行,不令众生入不律仪,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末世众生见如是人,应当供养不惜身命。彼善知识四威仪中常现清净,乃至示现种种过患,心无憍慢,况复搏财妻子眷属?若善男子于彼善友不起恶念,即能究竟成就正觉,心花发明照十方刹。宗密大师《圆觉经疏注》释曰:“现染之中而不染也,如净名云:虽有妻子常修梵行等。华严云:菩萨在家与妻子俱,未曾舍离菩提之心。“欲度有过众生,先以同事相摄,心既相亲方能受教。如净名云:入诸淫舍示欲之过等。亦同华严善财善友婆须蜜女等。”“坏见之人虽不坏行,不堪与众生为其道眼。虽坏行而不破见者,是则人天真胜福田。”“夫菩萨化现,权道难测,但依法门莫疑其迹,不以顺行即效虔诚,或睹逆行便生憍慢。”

可见大乘善巧方便菩萨外在示现的行为,极为空灵无碍、神妙难测,若唯以表相行迹作为判分标准,难免有误。

在取缔一切实有自性的大乘妙境中,同样的显现和行为含有不同的性质和意义、产生不同的后果,是十分正常的事。故此,内在的见解和证境,较之于其他任何因素都更加值得关注。若能深达此理,就会明白,无论顺行还是逆行、禁行,皆可成为大乘菩萨成办二利、圆满二资的殊胜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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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善不善法的不确定性之后,再来探讨戒律,就比较方便了

至尊上师堪布仁波切在《藏密问答录》讲道:

“问(2):在声闻的戒律中,以淫欲为障道法。比丘戒中,以淫戒为四根本戒之首。在大乘律典中,《梵网经》是以淫戒为十重罪恶之一;《瑜伽菩萨戒》虽然没有将淫戒列为重罪,但在四十三轻中,也只对在家菩萨有所开许,而修学解脱道的比丘是不可沾染的。因为淫欲最易使人产生染著。众生无始以来以无明为父,贪爱为母,使其流转生死,无有了期。可在密宗道场中,往往供奉着男女双身的造像。据说在密宗的无上瑜伽中,也有男女双修的法门。这样的修行方式,似乎和原始佛教及声闻解脱道的禁欲思想严重对立。不知这样的一种修行有没有佛经的依据?修习这一法门是否有资格上的限定?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最后所要证得的境界是什么?

答:若只从文字、现象来看,不论大乘小乘、显宗密宗,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自相矛盾、互相抵触的地方。但若以实论之,则八万四千法门,法法皆是佛法,只看修行人能不能、愿不愿圆融观之,并在实际的闻思修行中将其互摄贯通起来。比如戒律,一般而言就可分为别解脱戒、大乘菩萨戒、密乘三昧耶戒等三种。凡是佛教徒都承认佛经中明确指出过的一种观点,即在一个人的相续中可以存在三种戒律。至于这三种戒律在一个人的相续中得以存在的方式,按照无垢光尊者等智者的论述,则它们可以一本体异反体的方式并存,因不舍本体的缘故,三者实无任何相违之处。以十不善业而论,别解脱戒将其判入自性罪,但凡受戒僧众任谁都不能毁犯;但对一个大乘修行人来说,只要本着无丝毫自私自利、一心只为他人之心性,则戒律中对其在特殊场合、条件下,身、语所可能行之七种不善业亦作了相应开许。

说到淫戒,其实在密宗的所有宗派之中,从未开许过任何一个修行人在未了达贪欲本质的前提下去搞所谓的双身修法。不过与上举十不善业的道理一样,如果一个修行人已达到了很高的修证境界,此时他便可以方便法摄受双身修法。不仅密乘中有如此开许,声闻乘中同样对此作过相同的解释。如果一个修行者已断除了自相续中的烦恼,他也可依方便法在显现上暂时‘破戒’。《律藏》中就记载了这么一个公案:

有一阿罗汉名为色迦桑目(汉译为妙贤比丘尼——引者注),她原本是一普通女众,后通过修法而得阿罗汉果。在其显现为得果比丘尼时,未生怨王与她行邪淫,但因她早已断除了贪欲之心,故在整个过程中未有丝毫出自个体贪心指使下的乐受。释迦牟尼佛后来说她尽管身为比丘尼,但因未生真实贪心之缘故,所以并不能将其行为判定为破戒。不仅对阿罗汉作了如是开许,《律藏》中还记载了一个已断除了欲界贪欲的出家人,尽管也与人行过邪淫,但释迦牟尼佛依然没有将他的行为指斥为破戒,因他也无有丝毫贪爱故。这个出家人还仅仅只是断除了欲界贪欲,但佛陀亦对他的行为作了开许。

大乘经典中再次对未被贪心所摄的所谓破戒之淫行作了相应开许,这方面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来自佛祖释迦牟尼佛。

据一些大乘经论记载,释迦牟尼佛有一世曾转生为婆罗门子星宿,他于四万两千年中一直行持梵净行。其后在一王宫中偶遇一位商主之女,那女人一见相貌庄严之星宿,心性立刻就动摇起来。她未有丝毫怀疑、犹豫,当下即在其脚下顶礼。星宿颇感震惊,就问她何以如此,女人此时就大胆表白说要做星宿妻子。星宿当然要予以回绝,他诚恳说道:‘我乃持梵净行者,岂可随贪欲而转,故实无法与你共同生活。’但女人心意已绝,她当下表示若星宿不能同她共结连理,她马上就会因悲伤过度而自杀身亡。

当这个严肃的问题摆在星宿面前时,他不觉陷入两难的处境之中:若与女人结为夫妻,四万两千年行持梵净行之功德、努力顷刻间就灰飞烟灭;但若抛下女人自顾自修行,她又可能因我而死。星宿原本已扔下女人径直走开,但在走过七步之后,对这个女人的悲悯之心终于让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他下定决心,只要能令这个女人不再感受痛苦、不因情丧命,自己即便舍弃戒行,并因此而身堕地狱也在所不惜。

打定主意,星宿便于随后之十二年中与那女人生活在一起。最后他则再次出家并修持四梵住,且于死后转生梵天。以他当时凭大悲心摄持所行之故,星宿反因此而迅速圆满了四万大劫资粮。

由此可见,对某些众生来说当数必堕地狱之恶业,菩萨若能以悲心及善巧方便行持,反倒可以之而积累起无数福德资粮。若小乘、大乘戒律都对非以贪心及愚痴所摄之所谓邪淫作了方便开许,那么以理推之,无上密乘在同样的指导思想下特殊开许个别修行人将贪欲转为道用就更不足为奇了。出于密法要求保密的基本原则,这里不可能广说具体的行为细则。但我们内心应该明白一点,即对三乘戒律、对三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违背之处,都应该持有这种圆融不二的观点。

如果说前面所着重探讨的是判定破戒与否的一个标准——有无离贪之心与方便善巧,那么下面即将展开论述的则是另一个判断指南与旨归——是否远离了执著。脱离不了执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究竟清净!考察男女之间的所谓淫行时,也必须参照此条标准。

《宝积经》中非常明确地宣说了‘行’清净戒与‘见’清净戒的区别:‘迦叶!若有比丘住清净别解脱戒,善护根门,一切行为皆如律制,乃至微细毁犯亦无,清净一切应行学处,然唯执有我我所,迦叶!是比丘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若比丘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然比丘见有所得,住我我所,迦叶!是比丘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大集经》中又说:‘若有菩萨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萨,名诳如来。’以此之故,《大智度论》中也说:‘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由此观之,如破除不了我与我所之执著,则决定不得见清净戒。而异生位之凡夫,尚未离开三轮执著,这样看来,即便他们将根本与支分戒严持不犯,也只能算作行清净戒圆满而已,故而见清净戒的能持与否才是衡量一个修行人戒律是否清净的最根本之标准。这个标准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已得圣果之阿罗汉都不能被称为戒行究竟清净。这个观点对许多小乘修行人来说,也许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但对大乘修行人来说,它却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那么对密乘的有些戒律,我们的眼光同样也应该放长远一点,毕竟对所有未接受过密乘灌顶的人而言,这都是一个让他们倍感陌生的领域。

至于密宗道场中供奉着的男女双身像,只可在此略作说明:对这种双身塑像不应以世间凡夫不清净的分别念去妄加揣度,它们根本就不是男欢女爱的象征,也绝非是在鼓动众生的无明与贪爱。男身代表的一般是方便或显现,女身则代表了智慧或空性。这方面的道理只能暂时讲到这里,因在未经密法灌顶者面前宣讲这些会引起诸多过失。密宗戒律里有严格规定,以图片、文字、讲说等方式,在非为密宗根基者前公开展示、宣传密法,并令彼等生起对密法的邪见,此等行为均属破戒之举。

然而放眼当今社会,有多少双身像都在各种公共场合中被多方展览、暴露着;商店里也公开出售各式各样的唐卡;打开计算机,网络里有着数不清的五花八门的双身寂忿像,这些作为都严重违反了密宗戒律中有关要求保密的条文,令人痛心疾首。

关于双身修法还有一点要予以说明,即这种修法毫无疑问是释迦牟尼佛亲口宣说。在佛陀临近圆寂之前,他于印度南方哲蚌地方为众人宣讲了《时轮金刚》法门,而《时轮金刚》中则广讲了双身修法。再比如释迦牟尼佛以报身佛的形象在密严刹土宣说了《大幻化网续》,里面提到四十二尊寂静本尊以及五十八尊忿怒本尊,这一百位本尊就全以双身的方式出现。讲到双身的续部经典还有很多,这些全部是佛在不同环境中为不同根基的众生开示的无上大法。如果连这些都要怀疑的话,那所有的大小乘经论就都得面临同样的可信度问题。

其实佛陀在显宗经典中也绝非只字未提密法、未提密法中的双身修法,只不过他提到的方式比较隐秘而已,这也是佛陀一贯的传法方式。他在大乘经典中明显、广泛宣示的教义,在小乘佛法中往往是以不明显、略说的方式出现。比如讲到空性,佛陀就在小乘根基众生前着重抉择了人无我空性,至于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则并未作明显、公开的开示,但也早已在其中留下了可供利根者未来向更究竟的空性境界迈进的阶梯。同样,佛陀也在部分显宗经典中暗示了密法的某些方便法门,只是未作更多的引申与铺陈,否则也就不会有显密之分了。比如《女身令佛欢喜经》中就说道:‘菩萨者,为令诸佛生喜,将自身化为女身,常行于善逝之前。’这就是所谓的以隐藏方式宣说,类似的经典教证还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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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又提到双身修法的适用范围、资格限定、所欲目标等问题,这里一并作答:

密宗修行者并不一定各个都得修学双身大法,密法的万千法门中,有很多种都与双身修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殊途同归。而且密宗中能真正实修双运法的人非常少,故而密宗历来都不是最强调此种修法。假双身修法之修行路径在密法中被称之为方便道,除此之外的万千法门则可大致归纳为解脱道。在条条大道中,最稳妥的便是解脱道,这才是从古至今的大成就者们所共称的最胜解脱方便法门,已有无数密宗行者依此而获得成就。当一个人的贪心强烈且又难以认清贪欲的本性时,最保险的修行法门便是依止解脱道,否则就很有可能出偏差。对凡夫而言,连自私自利的心性都难以克服,再假双身修法之名而随顺自己的贪欲,如此修行,离解脱的目的地又何其遥远!

密宗大成就者布玛莫扎在其所著的《成智慧论》中说过,密宗中的双身修法绝对不是让修行者去执著自身的生理感受,空乐无别才是其所应达到的目标。此论还严厉谴责了所谓学密一定要修炼双身法的谬论。就以我们大圆满教法来说,就不曾过多强调双身修法。

当然了,如果有个别根基对路的人,他们已能认清烦恼即是菩提的本质,并对诸法自性有着清净定解,则可以此方式而得成就,这一点在显宗经论中也有所反映,如《楞严经》云:‘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华严经》云:‘吾与一切佛,自性平等住,不住亦无取,彼等成善逝,色受想行识,无数善逝众,彼成大能仁。’;《维摩诘所说经》又云:‘为增上慢,说离淫怒痴名为解脱;无增上慢者,说淫怒痴性,即是解脱。一切尘劳,即如来种。’;《文殊幻化经》则云:‘非除轮回而修涅,是缘轮回即是涅。’;六祖惠能大师也说‘烦恼即菩提’……这些教证都明确告诉我们,大乘显宗同样认为依靠烦恼即能获得无上正等觉,此种思想在《无垢称经》中表达得更明显。此经中云:‘莲花非从旷野干地里生,而从泥水中生也。如是无上正觉菩提亦非从声闻断惑、见无为法而生,若生如山之萨迦耶见,则能生无上正圆菩提心。是故,诸烦恼为善逝之舍利也。’这种观点与声闻乘的看法并不尽相同,因声闻乘要求修行者必须断除烦恼方能证果。同理,密宗中对贪欲的本质也自有其与显宗不大一致的观点,但在五毒即五智这一点上,密法与禅宗无疑有着相同的指导思想。

说到这一修法的目的,无非是想以方便道证悟佛果。印度八十位大成就者的传记中说,有一些修行人就是以此法门而达到无学道之果的。……

另外,在藏传佛教千百年来的发展史上,成千上万座寺庙中住持佛法、续佛慧命的绝大多数都是严持戒律的出家众,以在家人身份应世的并不多见。据《中国藏族文化艺术彩绘大观》介绍,藏地的一些寺院当其在处于历史上的全盛时期诵戒时,最多可有十万出家人同时参加;而历史上以菩提萨埵为代表的无数个行持比丘清净戒律的出家众也可谓比比皆是。另据《藏族通史·吉祥宝瓶》记载,至公元十八世纪,仅格鲁派一个教派的寺庙,数量就已达到三千四百七十七座,出家僧人三十一万六千二百多名,这三十余万名僧众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忽然之间就被某些人一笔勾销了出家人的身份。另以我所在的五明佛学院为例,九五年学院第一次召开持明法会时,就有三万八千名出家僧众参与了这一盛会。……

莲花生大师以自己的行持为所有密宗修行者做出了最好的表率:外以别解脱戒律为一切修行之基础;内依无上密咒道之生圆次第为修行法要;密行则以大圆满即身成就虹身。此等境界恐非凡夫所可能妄加评议!作为虔信因果的一名佛教徒,我在这里诚心祈请大家,不真正精通佛法基本道理的话,最好不要轻易开口对佛教指东道西,否则,谤法的罪过很有可能在瞬间就被自己造下,而所有罪过当中,此种恶因是必将引领造孽者直堕金刚地狱的。

由于交通、语言等障碍所限,汉藏佛教界之间的往来一直很难在深层次展开,故而误解、错解乃至偏见、成见才可谓层出不穷。而藏传佛教的教义中因历来特别强调谤法罪、舍法罪的过失,故任何一个藏族出家人都不大可能去诽谤小乘或大乘显宗,因之绝大多数藏地佛教徒都不会对汉传佛法有任何怀疑之处。反观汉地,情况就不容乐观了。这么些年来,我接触了数不清的汉地四众弟子,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张口就是‘双身’、‘吃肉’、‘诛法’等话语,似乎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密宗。对此问题我已翻来覆去说过很多遍了,最后再在这里强调如下:

密法对戒律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在日常起居中,僧人们行持的主要还是清净的小乘戒律。无论何种续部与论典,都未曾开许过一个凡夫,一个尚未认识到烦恼、贪欲本性的人,去修什么双身、降伏等大法。在这方面,《时轮金刚》里有着严厉而明确的规定:‘凡夫人不能作瑜伽士的行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为。’藏地著名的阿日大班智达云:‘无论声缘乘、菩萨乘与密乘都未开许自相烦恼(即未有方便法所摄之贪嗔痴等)。’通过这些教证,我想大家已能从中看出密法对所谓双身等修法的限定与说明。但我最想表达的是,希望各地的佛教徒们从今往后都能多多关注密法的本质特征,不要再在这些即就是藏族佛教徒也极少实修的双身等修法上浪费注意力以及好奇心了。

如果本身就属慧浅欲重之流,但却假借双身修法的名义为自己的贪欲大开绿灯,这样的密宗行者实在是玷污了密法的圣洁。但我们绝对不能因为有少数密法修习者的行为不如法,就一股脑地把密法本身一棍打死,人之过失岂能连带法本身也跟着遭殃!《弥勒请问经》中也宣说了同一道理:‘不以憎嫉人故而憎嫉于法,不以人过失故而于法生过,不以于人怨故而于法亦怨。’我们所应着眼的依然是密法的精髓——甚深的空性与光明见,严谨的持戒行为。这些才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千多年前的藏王赤松德赞在位期间,曾下达过这一所有藏民都要遵照执行的命令:‘藏地僧俗,今后见解需依龙树菩萨的中观见,行为需像静命大堪布一样严谨奉行别解脱戒。’这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藏地的戒律基础问题。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上师亦云:‘夜空的星星虽然繁多,但启明星只有一颗,除大瑜伽师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须以别解脱戒律为首,破别解脱根本戒者不得与僧团共住。’由此观之,藏地毫无疑问是三戒并重的,双身修其实并不具备代表及典型意义。它具体的方便之处以及指导思想,我们已略作宣说,此处不再赘叙。

在看待这一现象时,一方面要清楚此种修法确为释迦牟尼佛所传,已有一些行者依此而证得佛果,故万不可随意贬斥,除非他已通达八万四千法门之所有密意;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密宗并不以双身为唯一、最胜方便,它有无量无边之方便窍诀,就看你自己的根基到底适合哪一种修法;还有就是不可因噎废食,因为见闻或道听途说了一些不如法之双身修炼事例,从此以后就连法也舍弃,这是最要不得的。等因缘成熟之后,总有一天你也会领略到密法的无限风光及不共特征与加持。

总而言之,藏传、汉传佛教在要求佛教徒严守戒律这一点上并无任何差别,绝大多数密法修行人也以解脱道为自己的成佛门径。对这些人来说,戒律,而且是严格的戒律,才真正是他们的行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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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仁波切的精辟论述,为探析密宗禁行和戒律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戒律,总的来说,包含小乘别解脱戒、大乘菩萨戒和密乘三昧耶戒。我们知道,每一乘次的教法,都是一个完善的有机体系,因而戒律也不是孤立之法,只有将其放在具体的理论背景下进行分析,才有意义。论及三乘戒律时,抛开大小显密佛法特有的见解和精神,显然是不行的。

小乘学人对人无我空性有着独特造诣,但他们对法我的实执,依然深重。同时,万法唯心的道理,亦未得到广大开显。这就使得小乘戒律较为刻板。但即便如此,小乘别解脱戒在某些时候,也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灵活性,没有完全一刀切。

下面不妨以四根本戒的淫戒为例,略作分析。根据四分律或有部律所制标准,具戒者犯此戒的别缘有以下几点:1、基(对境);2、连续贪染欲求之发心;3、加行方便;4、究竟。关于“究竟”,智贤律师《戒律根本论善解日光教海疏》中云:“究竟即是经历上述基(对境)、发心、加行之后,事情的完结,主要应具足两个条件:以我所执而与境合;受乐。

(1)以我所执与境合,排除了已消尽了人我执的罗汉。罗汉虽有身识,然于此身识无有执,故不犯。如佛在世时,一已证罗汉果的比丘尼被未生怨王劫持七天,行不净行,佛说此比丘尼无犯。
(2)受乐。因睡眠时毫无受乐时不犯,如佛世时一比丘,睡眠中遭老妓女不净行,因毫无觉受,故佛告其无犯;已证色界初禅的人不犯,如佛在世时有比丘已证四禅,然身体羸弱,遭肥壮妇女强行不净行,因无乐受,故佛告其无犯

被未生怨王劫持的罗汉尼,就是妙贤比丘尼。后于长净时,大世主(大爱道比丘尼)观察发现她在遭难,便命莲花色比丘尼飞去营救,才得以脱身。另两位比丘因未受乐,故佛陀告其无犯的公案,亦详律藏。可见,即使在小乘别解脱戒中,也有例外情况,不是单凭表相行为就简单定罪。

可以肯定的是,有着实相智慧和胜妙方便摄持的密宗双身法,(至少)在犯缘的第二点“连续贪染欲求之发心”和第四点“究竟”上,是十分清净的。没理由让人相信,大乘法在端正发心、对治自相的我执和乐执等方面,会比小乘做得更差。

全知麦彭仁波切《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讲道:“于此大方便密乘誓言中,能摄一切别解脱、菩萨之戒律,较下乘诸行为,于此变成更为清净也。彼亦,不必说上下共同所许之诸行为,甚至上下相似之诸行为,亦不但不违,而且极为胜妙。譬如,于别解脱时,具足对境、意乐、加行及究竟后,是犯根本戒,说此四种事,亦是别解脱之宗,仅断除损害他众而已。菩萨乘者,彼上具有利他之心故,菩萨若无自利作意之垢,并以大悲心,则虽行不净行等,然不仅无过,且有功德。但是,若以贪欲自利心,而自赞毁他,悭吝不施法财等,则说其犯根本戒也。密乘者,证悟等性之见故,不缘诸境及有境,于现相中似作杀生等,然毫无一般之对境、意乐、加行及究竟,是依智慧及善巧方便作之,故于世俗中,是能成就二利之殊胜方便。于是,未被诸垢所染之分谓别解脱戒,趣入利他之分谓菩萨戒,如是于此圆满或具足彼二戒故,如铁物渐成白银和黄金时,后者已具前者之价。或如一铜器,作溺器时,即成不净物;作盆之时,即成清净物;作供圣之资具时,即成极为清净物;若作佛像之时,则成供养之境。如是一切三门之业,若与诸烦恼相应而行,则束缚于轮回中;若以一分智慧方便所摄持并断除非法而行,则成乐趣、解脱之因;若以大智慧方便摄持而行,则成无上菩提之因;若以极大智慧方便摄持而行,则无勤自成大菩提之因故。如是转依之理,较下宗者,此乃更为清净也。彼亦,如对不净行而言,诸一般平凡者,其等起为贪著男女相触之乐,正行为耽著出精之乐,究竟为彼贪欲种子置于自心,而令其束缚也。诸瑜伽者,希求无漏大乐之心等,具有大福德之等起为前因,其正行为身语意手印之加持力,与使风心入中脉之窍诀方便力,以及现前智慧之妙慧力,来使诸庸俗欲乐皆显现为智慧。最终以如火之智慧,能烧尽一切诸庸俗心识习气之林故,成立诸密宗之行为乃为胜妙也。对诸其它者,亦可如是对应也。是故,一切清净之行为,皆是以智慧力而成,其智慧者,是由清净见解而生,或是净见之自性故,当知见解能持誓言之命,阿木罗续云:‘是故所谓之誓言,即说彼乃自见解。’”

在无上瑜伽等净无二境界中,想找出庸俗不净的对境、行为和心识,都很困难。大空性和大清净改变了一切世俗显现法的暂时相状,有法和法性(在胜义中)非为异体的关系得到凸显和运用,当此之际,难道还能允许再以旧有的平庸目光打量色心万法吗?所以严格来讲,若不想否认大乘佛法的胜妙性及对小乘的向下兼容性,就必须承认,密宗双身法和小乘所理解并宣说的淫戒四种实有犯缘,一条都不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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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从淫戒的开缘看,有三点:1、若睡眠时无所觉知;2、若不失乐(即没有一点儿自相烦恼随持的庸俗乐受);3、若一切无有淫意。双身法显然符合后两点要求。

道宣律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云:“唯淫一戒,开与境合,三时无染。以不损境。”“四分云:若为怨家强持男根令入三犯境,于三时心无有乐,皆不成犯。……脱有其事,内指口中啮之,唯觉指痛则免重罪。如前论说蛇口火中可也。……三明不犯中:若睡眠无所觉知(谓开怨来偪己身分),不受乐(谓开怨家将造他境),一切无有淫意(无爱染污心故),并不犯。”宋代灵芝元照律师的《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释云:“‘唯’下别简淫戒。三时无染者,虽开还制,异遮戒故。不损境者,出开所以,简异余重一向无开。”义净法师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云:“若初中后皆知,而无心受乐者无犯。”“若被逼者,三时不乐无犯。”这些教言,十分清楚地说明,自相的烦恼染心才是破此戒的决定因素,这就从根本上提供了大乘教法和小乘戒律圆融无违的可能。

考虑到别解脱戒的保密问题,所以有关论述只能点到为止。不过,大小乘戒律的不同特色,还是有许多经论教言可资参考的,如《大宝积经》(卷90)云:“声闻、菩萨学清净戒,所发心、所修行异。优波离,有声闻乘持清净戒,于菩萨乘名大破戒;有菩萨乘持清净戒,于声闻乘名大破戒。……以是义故,为菩萨乘说不尽护戒,为声闻乘说尽护戒;为诸菩萨说开遮戒,为诸声闻说唯遮戒;为菩萨乘说深心戒,为声闻乘说次第戒。云何菩萨持不尽护戒,声闻乘者持尽护戒?菩萨乘人虽持净戒,于诸众生应当随顺,声闻乘人不应随顺,是故菩萨持不尽护戒,声闻乘人持尽护戒。云何名为菩萨持开遮戒,声闻乘人持唯遮戒?若诸菩萨于大乘中发趣修行,日初分时有所犯戒,于日中分不离一切智心,如是菩萨戒身不坏;……若夜后分有所犯戒,于日初分不离一切智心,如是菩萨戒身不坏。以是义故,菩萨乘人持开遮戒,设有所犯不应失念妄生忧悔自恼其心。于声闻乘有所犯者,便为破坏声闻净戒。何以故?声闻持戒,断除烦恼如救头然,所有志乐但求涅槃,以是义故,名声闻乘持唯遮戒。复次优波离,云何菩萨持深入戒,声闻乘人持次第戒?菩萨乘人,于恒沙劫受五欲乐游戏自在,未曾舍离菩提之心,如是菩萨不名失戒。所以者何?菩萨善能守护安住菩提之心,乃至梦中一切结使,不为其患,而是菩萨所有烦恼渐渐当尽……以是义故,大乘之人,持深入戒,说有开遮,名不尽护;声闻乘人持次第戒,名曰唯遮,名为尽护。

《古尊宿语录》云:“问:‘斩草伐木,掘地垦土,为有罪报相否?’师(百丈禅师)云:‘不得定言有罪,亦不得定言无罪。有罪无罪,事在当人。若贪染一切有无等法,有取舍心在,透三句不过,此人定言有罪。若透三句外,心如虚空,亦莫作虚空想,此人定言无罪。’又云:‘罪若作了,道不见有罪,无有是处。若不作罪,道有罪,亦无有是处。如律中本迷杀人,及转相杀,尚不得杀罪。何况禅宗下相承,心如虚空,不停留一物,亦无虚空相,将罪何处安著?’”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卷41)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多生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

《摄大乘论》(真谛三藏译;玄奘法师译本亦然)云:“云何应知依戒学差别?应知如于菩萨地正受菩萨戒品中说。若略说由四种差别,应知菩萨戒有差别,何者为四?一品类差别;二共不共学处差别;三广大差别;四甚深差别。……此戒中或声闻是处有罪,菩萨于中无罪。或菩萨是处有罪,声闻于中无罪。……若略说所有身口意业事,能生众生利益无有过失,此业菩萨皆应受学修行,如此应知共不共戒差别。……甚深差别者,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速得无上菩提胜果。复次有变化所作身口业,应知是菩萨甚深戒,由此戒有时菩萨正居大王位,或现种种逼恼众生,为安立众生于戒律中,或现种种本生,由逼恼他及逼恼怨对,令他相爱利益安心,生他信心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善根成熟,是名菩萨甚深戒差别。”

世亲菩萨释曰:“论曰:四甚深差别
释曰:如来不于二乘中说,亦非二乘所行……
论曰:甚深差别者,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速得无上菩提胜果
释曰:如菩萨能行如所堪行方便胜智,今显此二义。若菩萨能知如此事,有人必应作无间等恶业,菩萨了知其心,无别方便可令离此恶行,唯有断命为方便,能使不作此恶,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决行此业,堕剧难处长时受苦。菩萨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杀业必堕地狱,愿我为彼受此苦报,当令彼人于现在世受少轻苦,于未来世久受大乐。譬如良医治有病者,先加轻苦后除重疾,菩萨所行亦复如是,于菩萨道无非福德故,离染浊过失,因此生长无量福德故,能疾证无上菩提。如此方便最为甚深,行益等行,亦复如是。
论曰:复次有变化所作身口业,应知是菩萨甚深戒
释曰:前明实事非显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论实事。菩萨戒有三品,即身口意业。除意业,以无变化故。身口二业有时变化所作,亦是菩萨戒。此身口戒或现为善,或现为恶,或生怖畏,或生欢喜,皆令众生远离恶处安立善处。此戒难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众生离恶生善故。又此变化从菩萨意业生,菩萨以意业为戒故。
论曰:由此戒,有时菩萨正居大王位,或现种种逼恼众生,为安立众生于戒律中
释曰:众生有二种:或宜欢喜教化,譬如拘物头花因凉月开敷;或宜逼恼教化,譬如莲花因烈日开敷。菩萨亦尔,如那罗王及善财童子,或现可爱事,或现可畏事,安立众生于善处……
论曰:是名菩萨甚深戒差别。
释曰:此实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达故,名甚深差别。”



既然以各自理论背景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大乘戒学精神和小乘戒学精神,存在如此大的差异,那么死搬硬套地“对号入座”,拿下乘法硬性裁决上乘法,就显得很不合适了。毫无疑问,密宗是大乘佛法,而且是大乘佛法之巅峰,因此按大乘戒学精神看,为方便智慧所摄之禁行、逆行,非但无有犯戒之嫌,反而具备莫大的意义——“菩萨大利”、“速得无上菩提胜果”。如果一定要把大乘戒学全都塞进小乘戒学框架中,那就必须首先把大乘显密佛法的见解、修证和果位全都塞进小乘里面。这显然是办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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